首页 │ 职教概况 │ 背景资料 │ 媒体报道 │ 成果展示 │ 会议资料 │ 视频在线 │ 先进表彰 │ 会议剪影 │ 局长访谈 │ 献计献策

在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发言

上传者:舟山市教育局  更新时间:2007-12-17
 
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陈沪生
(2007年12月17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召开的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是我市职业技能教育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为推进全市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必将注入强大的动力。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加强职业教育的决定,充分发挥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在促进就业和培养技能人才方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共同把我市职业教育工作抓上去,为我市“二创一促”提供更多的人才支撑。
把职业教育做好做大做强,为社会培养更多技术技能型人才,是我们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几年我市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蓬勃发展,目前由我局业务指导、管理的市属技工学校有五家(中国水产总公司舟山海洋渔业公司职业技术学校、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八○六工厂职业技术学校、舟山水产技工学校、舟山商业技工学校、普陀区技工学校),我们在指导技工学校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积极引导技工学校坚持办学特色,培养大批技能人才。作为技能人才培养的业务主管部门,我们始终积极引导技工学校坚持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专门培养技术工人的办学方针,突出一个“技”字以培养生产第一线技术工人为目的,以服务就业为宗旨,使技工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成效。近几年来,根据中央和省、市抓好就业再就业一系列部署和要求,我们又鼓励技校积极主动承担城镇新增劳动力的就业前培训、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企业职工岗位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劳动预备制度培训、失海失地转产转业渔农民培训、军地两用人才培训等多种培训任务。2007年我市技工学校共培训各类技能人才4800多人,为社会为企业培养了一批急需的技能人才,缓解了技术工人紧缺的供求矛盾。  。
二是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的原则,指导技工学校开展多种针对性的培训。提高技工学校的就业率是技校办学的指导思想。针对我市临港工业发展对技能人才需求增大的情况,我们把产业需求与学生就业结合起来,积极引导技工学校扩大培训规模,挖掘培训潜力,广泛采取“订单式”和“菜单式”培训方式,相继开办了船舶电工、制冷工、柴油机修理工、船舶车工等培训班,加强与企业联系,及时推荐学员上岗就业,同时,还组织技校师资到临港企业现场举办培训班,现场剖析技术问题,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参加培训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培训单位的整体技术水平,使我市技工学校真正成为“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三是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制。职业技能鉴定是规范和促进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原则,加强了鉴定机构建设和考评员队伍建设。审批建立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10家,组建了 64 人的考评员队伍,规范化地开展了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四个等级的国家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职业技能鉴定。
2007年,共开展90多个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其中涉及船舶类职业(工种)的就有船舶钳工、船舶电工、船舶管系工、船体放样工、船舶电焊工、船舶装配工、船舶水手、船舶机工等十多个职业(工种)。全市有12721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有12075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其中船舶机电类培训鉴定约3500人次。同时,还指导协调各技工学校广泛参与近几年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等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
我市的职业技能教育工作总体上还处在发展阶段,与快速发展的经济建设需求还有许多差距。下步我们根据这次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能,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技工学校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再就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渔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切实抓好这次会议精神的落实。
第一,坚持技工学校的正确办学导向。积极推进技工学校改革。提高技校毕业生的就业率,事关技工学校发展方向。技工教育就是就业教育,技校教育必须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技校的目标任务始终是培养既能掌握基本知识,又能学会实际动手操作能力的一线工人。当前,我们要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着力在海洋经济和临港产业领域,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工程,通过企业培训与学校培养相结合,在职培训与脱产学习相结合,个人自学提高与企业和社会支持助学相结合等方式,加快培养临港工业所需的技能人才。
第二,进一步加强技工学校师资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各科教师的教育培训能力。组织技校广泛参与教育部门组织的有关办学活动,积极与市教育局等部门和市内其他职业院校的联系,开展联合办学办班,深化教学模式改革。发挥技工学校的优势,贴近企业需求,做精做强临港工业所需的各类专业。
第三,继续鼓励并协助技工学校广泛参与全市职业技能“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及各项培训工作。围绕我我市临港工业紧缺的专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渔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加大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工作的力度,鼓励各技工学校和企业共建专业实训基地,企业通过校企合作参与办学、办专业。
第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和工作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我们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劳动保障部《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力度。同时根据各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情况,在有条件的职业院校,按规范化要求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积极发挥职业院校在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就业准入制度和劳动保障监察制度的执行力度,为技能型人才就业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设为主页 | 本站声明 | 网站管理 | 后台登录
 舟山市教育局主办 [浙ICP备050062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