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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继续进行初中学校网上填报志愿和高中招生录取网上确认工作,现提出以下注意事项。
一、2008年高中招生分四个录取区域进行志愿填报,志愿填报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普通高中学校分列计划生与择校生。各职业学校分船舶修造、文化与旅游、驾驶轮机、机电制造四大类方向填报。根据各高中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每个考生按中考报名时确定的录取区域,根据自己意愿最多可以填报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共12个志愿。凡填报普通高中公办学校择校生志愿和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的学生,应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考生所填普通高中志愿必须符合各自确定的录取区域,否则该志愿作废。考生必须认真完整填写志愿表,并经考生本人、考生家长确认,学校确定相关人员审核。志愿表由学校保存一年以上备查。
二、学生志愿由初中学校落实专人进行网上上报,上报人员对所报数据的准确性负责。各校的学生志愿须在6月25日17:00时前完成网上上报。
三、实行招生录取网上实时申报。参加舟山市2008年高中招生的市内外学校一律实行在舟山市教育网上进行网上录取实时申报,各学校必须落实专职人员办理。市外学校由舟职技校和普陀职教中心委托招生。
四、进一步提高初中毕业生升高中学校的比例。各初、高中学校实行招生工作校长负责制。各县(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要确保毕业学生100%接受高中段教育或预备劳动力培训。
五、为规范招生秩序,普通高中与市重点职校,由市教育局会同各县(区)教育局在市教育局集中组织录取;各校必须严格按市教育局招生政策和工作日程进行;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规定,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不得在择校生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旁听生、借读生等名义招收学生,市教育局将按高中划定的招生数分配学籍号,其他一律不编学籍号,高中学校之间的转学必须经主管教育局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严禁各高中段学校以各种名义提前直接招生或提前预约招生;严禁以各种名义对学生自主选择学校施加压力或变相强迫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各校以非第一志愿报考本校为由限制符合分数的学生享受平等分班的机会;严禁各初中学校以家长委员会等各种名义擅自向媒体等发布本校的重点中学录取人数;严禁各学校以报名等名义提前招收自费生。
咨询电话:高中教育处 2046203 陈老师, 信息中心 2040070 张老师、夏老师、韩老师。 |